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首次登记人员同时办理《就业创业证》。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