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决定逮捕。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

1。

  有权委托代理人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

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

  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如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构成犯罪,原告人对被告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有权赔偿医药费一万元。

被告人说是原告人先动手将自己打伤的,虽然鉴定为轻微伤,原告人不构成犯罪,但被告人花了一万五医药费,要求原告人赔偿。遇到这种情况,被告人应当以原告人为被告提出反诉,法庭应当两案合并审理。

5。上诉权

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