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要满足哪些条件?


永州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除服务半径内学位建设已满足需求的外,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计容面积核算,1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幼儿园,2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还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小学,30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还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初中学校。

配套学校的规划建设规模,分别由规划布点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相应服务区内,按平均每户3人居住,每千人口55名幼儿、110名小学生、55名初中生计算确定。配套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个教学班,配套小学、初中学校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8个教学班。

未达到配建配套学校规模的住宅小区,而在规定范围内没有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其配套学校由政府统筹组织服务半径内多个开发者共同出资配建配套学校,原则上由最大的开发者作为共同出资配建配套学校的责任主体,配建配套学校资金依据住宅小区计容面积、配建配套学校总资金、配建配套学校学位数等因素按比例分配配建配套学校资金;

经政府统筹,也可由最大的开发者单独出资配建配套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