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报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

截止目前,全市已创建设置芙蓉区马王堆海鲜夜市等早夜市规范点25个,临时设摊区域40个。各规范点和临时设摊区域均根据实际情况,就设摊时间作出了不同规定,市民如有相关设摊需求,可向区街道及区城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