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规定,汉寿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
(1)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 17元(早餐每餐5元,中、晚餐每餐6元)标准执行。

(2)课后服务费。按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29号)文件规定执行。

(3)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校服费、课后服务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
(1)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 17元(早餐每餐5元,中、晚餐每餐6元)标准执行。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3)校服费。按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标准执行。

(4)课后服务费。按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29号)文件规定执行。

(5)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