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纪委的受理范围有哪些?怎样向芙蓉区纪委举报?


芙蓉区纪委接收举报的受理范围有以下:

1.受理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2.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当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芙蓉区纪委信访举报渠道:

1.来电举报

直接拨打0731-84683120接入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监委进行咨询;亦可拨打12388接入长沙市纪委监委。

2.来信举报

直接将举报信投寄至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10016)。

3.来访举报

直接到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办公大楼201来访接待室反映问题。

4.网络举报

登录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监委12388网络举报平台(https://hunan.12388.gov.cn/cha

ngshashi/furongqu)反映问题。

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