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城区房屋征收,店铺拆迁的补偿怎么算?


常德城区征收,被征收人将临主次干道住宅、办公用房、车间、仓库等改作经营门店,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适当补助。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按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用途补偿。

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取得营业执照5年(含5年)以下、2年以上并实际经营,上述证照所载明的营业场地与房屋权属证书一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楼按同地段、类似经营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20%予以补助,与一楼室内连通使用且经营范围一致的二楼、三楼,分别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300元、100元予以补助。

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取得营业执照5年以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楼按同地段、类似经营门店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用途评估价值之差的30%予以补助,与一楼室内连通使用且经营范围一致的二楼、三楼,分别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500元、200元予以补助。其他情形改作经营门店的,不给予补助。

征收商业房屋,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载明无公摊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3%的公摊面积;选择高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6%的公摊面积。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载明有公摊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不赠送公摊面积;选择高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3%的公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