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装修补偿是多少?


临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按常政发〔2019〕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补偿。建(构)筑物建成5年(含)内的,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100%补偿;5年(不含)以上的,按房屋新旧程度及维修使用状况进行折旧,每5年核减2%,递减总额不超过6%。钢架结构类房屋按重置成本进行核算补偿。

被拆迁住宅房屋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分档次实行包干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钢混、砖混结构房屋
室内同时具有墙砖(墙漆、仿瓷)、地板砖、套装门(木质包门)、铝合金窗户及防盗网等大件的,按600元/平方米标准包干补偿。以上大件每缺少一项,补偿标准按50元/平方米进行调减,但累积调减后的补偿标准不低于4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
室内同时具有墙砖(墙漆、仿瓷)、地板砖、套装门(木质包门)、铝合金窗户及防盗网、吊顶等大件的,按500元/平方米标准包干补偿。以上大件每缺少一项,补偿标准按40元/平方米进行调减,但累积调减后的补偿标准不低于300元/平方米。

木结构房屋
室内同时具有墙砖(墙漆、仿瓷)、地板砖、套装门(木质包门)、铝合金窗户及防盗网、吊顶等大件的,按400元/平方米标准包干补偿。以上大件每缺少一项,补偿标准按20元/平方米进行调减,但累积调减后的补偿标准不低于3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