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房屋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安置补贴标准分别是怎么规定的?


临澧县城禁建区实行货币安置、公寓楼安置,禁止重建安置。县城限建区实行重建安置和公寓楼安置。县城限建区内实行重建安置的,重建安置基地必须实行集中联建,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高、统一“三通一平”、统一配套,打造高标准示范居住小区。

选择货币安置的,原拆迁户按应享受的安置面积(以被拆迁主体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不含偏、杂、棚、坡屋顶面积),以2700元/平方米(含节约用地奖)的标准给予住房货币安置补贴。主体合法建筑面积低于180平方米的,按180平方米标准计算住房货币安置补贴;主体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按240平方米标准计算住房货币安置补贴。

选择公寓楼安置的,按被拆迁人应享受的安置面积标准提供对等的公寓楼安置面积,其公寓楼安置价为:原拆迁户1200元/平方米,分支户2180元/平方米,市场优惠价3680元/平方米。原拆户应享受的安置面积大于实际选择的公寓楼安置面积的,超出部分按2700元/平方米(含节约用地奖)的标准对其给予住房货币安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