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惠民保参保之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理赔: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金
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基本医保定点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包含特殊病种门诊),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长沙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长沙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剩余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罕见病及非罕见病治疗分别累计超过1.8万元部分,长沙惠民保按比例支付;
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基本医保定点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包含特殊病种门诊),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长沙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罕见病及非罕见病治疗分别累计超过1.8万元部分,长沙惠民保按比例支付。
2、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经基本医保定点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上述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长沙惠民保”特定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并在详细适应症范围内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部分,长沙惠民保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