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被征收人适当奖励。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奖励:
成新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实际成新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如房屋提高两个成新后仍不足六成新的,可以按六成新计算补偿,最高按十成新计算补偿。
上浮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在提高成新的基础上,可再根据评估报告测算出的征收补偿单价上浮15%。
提前签约奖励
可以根据被征收人的签约时间,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提前签约奖励。具体分段时间和档次在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选择货币补偿奖励
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被征收人,可对其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最高200元/平方米的选择货币补偿奖励。
寻找房源奖励
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寻找房源奖励。
提前搬迁奖励
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为基数,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面积不足90平方米/户的,按照90平方米计算;面积超过180平方米/户的,按照180平方米计算)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