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注“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健康卡”菜单进入服务主页,点击主页下方“疫苗接种”功能入口,选择附近“接种机构”/“接种预约”,选择“日期和时间”,点击“确认预约”即可预约。预约成功后,市民查看预约详情或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预约成功通知,即可查看自己的预约号,凭电子健康卡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即可。
除了预约疫苗接种,市民还可以在“预约接种”中查看疫苗接种参考、接种记录与接种地图等,更多接种信息一手掌握。
目前,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已经接入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岳麓区西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在“湖南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公卫3.0”中自行开通疫苗接种预约功能。
相关链接:哪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预约疫苗接种
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中心卫生院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雨敞坪镇卫生院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娄底市新化县坐石乡卫生院
娄底市新化县油溪乡卫生院
永州市东安县横塘镇卫生院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衡阳市金兰镇中心卫生院
长沙市商务局内设机构有:
(一)招商及产业转移处更名为招商联络处,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国家和省级举办的招商活动,承办市级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客户库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园区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活动计划;负责统筹组织客商对接、洽谈、考察等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在谈项目统筹调度;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和发布,负责省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调度和履约考核,负责对重大商务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协调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项目处更名为经济协作处,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调度协调;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市参与投资贸易区域合作、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缔结、商务系统对口支援及扶贫等相关工作;统筹商务试点等相关工作。
(三)市场运行调节处更名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并将原市场秩序处的“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的职责划入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负责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监测、分析;负责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流通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制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负责商业步行街、大型商场及成品油流通安全监督管理。
(四)将原市场秩序处的“拟订规范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职责划入政策法规处。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调整为:牵头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局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合同审查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负责拟订规范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服务贸易处加挂商贸服务处的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及国内外市场拓展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技术引进和技术、软件产品的出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的发展与促进工作;配合推进对外文化贸易出口相关工作。负责家政服务业安全监督管理。
(六)投资管理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协调和跟踪服务;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年度计划的制定及考核;负责全市境内外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及考核工作。
(七)将原加工贸易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承担的职责划入对外贸易处。
对外贸易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通关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研究和推广各种国际贸易新方式;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交易会、展销会和洽谈会的工作;指导协调贸易平台型、流通型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对全市外贸发展资金和上级拨付的外贸专用资金使用管理提出意见;指导协调外贸企业的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外汇和出口退税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货物贸易进出口结构优化和出口基地建设;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业务调度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兴贸工作,加强贸易与产业联系的工作实施;负责自贸区经验复制相关工作。
(八)对外经济合作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市内企业获得对外经济援助经营资格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和分析;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援助归口管理工作。
(九)将原市场秩序处的“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的职责划入流通业发展处(中小商贸企业服务处)。
流通业发展处(中小商贸企业服务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全市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和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市流通业主体的培育、市场的发展,负责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商贸“老字号”促进工作;负责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全市拍卖、旧货流通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负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安全监督管理。
(十)市场体系建设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参与制订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指导推进商业体系建设;负责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电子商务处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电子商务的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负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合作,促进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业健康发展;负责协调电子商务产业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工作;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二)撤销加工贸易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市场秩序处。
(十三)不再保留现代物流处、临空口岸管理处、临港口岸管理处。
(十四)其他内设机构维持现状。
调整后,市商务局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调研和宣传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招商联络处、投资管理处、经济协作处、对外贸易处、对外经济合作处、流通业发展处(中小商贸企业服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服务贸易处(商贸服务处)、电子商务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