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主要分为机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和手术这三个方面。机构康复训练是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适配是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手术的话就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救助标准
机构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和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助视器使用培训、认知学习社会适应以及生活技能训练、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补助标准为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超过10个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3、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每年训练时间不超过10个月(同一年度康复救助不超过10个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4、多重残疾儿童同一救助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根据需要为视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助视器。助视器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次1000元。
2、听力残疾儿童。为经评估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次6000元,其中80%用于助听器(2台全数字助听器)产品费补助、20%用于助听器验配服务。
3、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需要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万元;矫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5000元;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假肢、矫形器购置费占60%,适配服务费占40%。其他辅助器具购置费占80%,适配服务费占20%。在救助年龄内,假肢、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1次;助听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其它辅助器具适配每3年不超过1次。
手术
1、为听力损失重度聋以上,佩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7.5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对享受国家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救助)。
2、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1.8万元,其中含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手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给予补助)。在救助年龄内,视力残疾和人工耳蜗手术的救助都是一次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