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才引进津贴补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湘潭县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我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实际,主要是在我县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食品等产业和医疗服务、教育科技、金融服务、建设规划、农业、水利等行业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人才的薪酬,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执行;企业由双方协商确定,可采取协议工资、年薪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多样的分配方式。经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的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3年内视工作情况可享受以下津贴补贴:

生活补贴
第一类每人每月补贴10000元,第二类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三类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四类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按月计算,分年度发放,第一、二类人才当年在湘潭县工作时间累计不满6个月的不予享受。

住房补贴
第一类每人每月补贴15000元,第二类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三类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四类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住房补贴按月计算,分年度发放,第一、二类人才当年在湘潭县工作时间累计不满6个月的不予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
引进的人才在湘潭县工作满5年后视贡献情况可一次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具体标准:第一类每人100万元,第二类每人60万元,第三类每人20万元,第四类每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