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加装电梯的费用,主要来自五个方面:

(1)业主自筹。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面积、台阶数等因素分摊加装电梯资金,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2)财政补贴。对城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台的补贴。

(3)统筹上级资金。依据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对已纳入中央补助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统筹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工作。

(4)提取公积金。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的费用。具体操作办法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

(5)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业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