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购房契税补贴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对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

申请条件
1、补贴范围
是指购房人(不含企业)购买的坐落于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及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工业地产)。

2、购房时间
购房时间的认定,以长沙县不动产交易系统中有效网签合同首次打印时间为准;契税及个人维修资金缴纳时间(现房维修资金为维修资金更名时间)以业务系统中资金入账时间为准。

重点关注:此三项完成时间均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方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

3、注意事项:
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重复购买有退房记录的同一套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房屋有共有人的,补贴申请人由共有人之间共同协商,仅能以共有人中一人作为申请对象,不得多人重复申请。

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申请退房的,需全额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在办理退房手续前核实其资金退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