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申请商转公的房产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1)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

(2)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

(3)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