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农村建房分户的话,独生子女住户,不论几代人,为一个家庭户型;有两个以上农业户口子女的,有子女已达婚龄且已嫁娶的,经公安机关分户可作为两个以上家庭户型,但父母必须伴靠一农业户口子女建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户的只认定一户;离婚一年以上且未共同生活或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外嫁女及未婚子女不能和父母分户。
建房户人数按常住在册农业人口计算,下列人员可计入户内人口:
(一)家庭成员中的现役义务兵、士官(一、二级);
(二)户口已外迁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务农和非农人口组合的家庭,在确定非农人口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或福利性购房的情况下可计入一人指标;
(四)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计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