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绥宁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优先实施基础类改造,原则上单个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预算应占整个小区改造总预算的60%以上。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群众有意愿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水、电、气、通信等运营企业应将老旧小区相应设施改造计划纳入行业改造计划,统筹推进。

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基础类改造
1.依法妥善处理老旧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设施以及危旧柴房、杂房。

2.维修房屋楼顶屋面防水;修缮房屋外墙及整修粉刷房屋公共部位内墙与顶棚;修复屋檐、单元入口坡道、台阶、扶手、公共部位窗户,完善无障碍设施。

3.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管线,推行改装“物联网智能水表”。维护改造不符合相关技术、卫生以及安全防范标准的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小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道集中收集。疏浚和改造排水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清淤、改造化粪池。

4.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电管线,实施“一户一表”。整理归并小区内弱电线缆,拆除无用缆线。对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光纤线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走管,集中设置室外、楼道内光纤分配箱。

5.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建设无障碍通道、适老设施。

6.具备条件的小区接入管道天然气,新增改造小区内的供气管线,实施“一户一表”,安装安全阀。

7.改造原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和转运站等设施,合理设置密封式垃圾分类桶(箱),取缔垃圾道、垃圾池,按标准配建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小区原有老旧公共厕所。

8.合理布置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满足小区夜间照明和安全用电标准。

9.修缮存在安全隐患或老化的围墙、大门。鼓励采取“围墙腾退”或“拆除围墙”的方式释放内部公共空间,或打通道路微循环系统。

10.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确保救护和消防通道畅通。清理楼栋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完善消防配套设施。

11.对既有住宅中的老旧小区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有意愿改造且符合规划、消防设计要求的实施加装电梯改造,按照《绥宁县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实施。

完善类改造
1.利用空坪隙地规划增设停车位,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2.修缮、配建公告宣传栏;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完善适老设施。

3.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楼道各类小广告;整治餐饮油烟等环境污染问题。整修、打通小区内部道路,疏通步行网络,连接城市慢行系统。实施园林绿化提质工程,建设小区绿化、游园等林荫空间。

提升类改造
1.规范整治老旧小区立面,美化墙面。

2.增设小区便民服务站等,配套便民市场、养老、托幼、助餐、家政、等配套服务设施。

3.推进移动通信5G网络的深度覆盖,建立小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设小区可视化大门、智能门禁系统及道闸,安装楼道智能门禁系统。推广应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小区智慧灯杆。

4.挖掘小区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风貌,制作文化展示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