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目前购房政策规定,长沙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含军队院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根据长沙市出台的调控政策,购房资格是以户籍家庭(含集体户口)为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规定,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市外户籍的无房家庭,其成员是指夫妻双方(离异或丧偶的夫或妻)及其未成年子女。
“无房”是指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他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在认筹填报资料时,必须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