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买卖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处理。一是车位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位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
小区的车位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包括地上、地下车位)和人防车位。
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这种车位属于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决定以出租、出售或买房附送的形式进行处置,但是需要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
这类车位一般有两种情况,1.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改建的车位;2.在建设规划外的车位;这两种车位都应属于业主共有车位,由全体业主决定如何使用,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人防车位
目前来说对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问题“尚无定论”,但是人防车位的管理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选择出租人防车位,所得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