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费怎么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土地按该土地原用途、土地所处区片等级及地类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征收土地的青苗按不同种类和标准给予补偿。

(二)征收果园、茶园,成片的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等其他经济作物的,视作物的种类、生长期和生长状况,按苗期、管理期、产果期划类,按面积予以补偿。零星栽植的折合成亩计算补偿。

(三)混栽、混种、混养的按其中主要产出物的标准予以补偿;季节性套种的按原有土地类别补偿。

(四)未种植作物的土地不给予青苗补偿。

(五)补偿后的青苗,由其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用地单位处理。

(六)经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名贵花卉苗木基地,由征拆机构核实,给予搬迁移栽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