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房屋征收,按时搬家的话会有哪些奖励?


被征收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管由县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权分工负责。对积极支持配合征收安置工作的实行奖励。

实行搬家腾地奖。对按期搬家腾地的实行奖励,奖励标准为160元/平方米,以合法正房面积(偏、杂屋、棚屋等配套用房面积除外)计算奖励。未按期腾地的,不得奖励。

实行整体腾地奖。单个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房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工作并交付土地的,按照每户5万元给予奖励。未按期完成全部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

以上奖励,经县征拆事务中心验收合格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