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租赁补贴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
(1)冷水江市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
(2)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含14平方米)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人自然年度或申请前12个月内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纯)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各项收入总和、按人平均后符合我市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
(4)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申请租赁补贴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市民政部门签署的低收入证明;
3.申请人填写好《冷水江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为无住房的租房户,还应当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书。申请家庭已有住房但不达标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其他能够证明家庭情况或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残疾证、结婚证、离婚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发生天灾人祸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供,由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后统一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