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农村宅基地建房,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书;
(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政府免费提供的设计图;
(五)拆旧异地新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和同意自愿退出原宅基地、按规定复垦和入住新房后六个月内拆除原有住房并将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调剂处理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村民委员会收到村民书面申请宅基地建房材料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征求拟建住房相邻权利人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意见。
乡镇部门联合受理窗口或宅基地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农户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签署部门联审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在宅基地建房申请人办理完毕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农村经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人员,会同村级组织负责人或村宅基地协管员,到现场进行定位放线。定位放线后,村民住房建设方可开工,电力部门方可为项目提供临时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