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符合要求的入学对象的监护人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预派位学校审核、验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县城区常住户籍居民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新生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下同

(2)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是县城区户口但无住房的【有户无房】,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明。

(4)水电用户账号及近半年的水电缴费发票(或交费截图)。

(5)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用于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下同)。

驻本县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新生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

(2)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

(3)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4)单位证明;现居住住房证明。

(5)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人户分离”新居民(购房)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新生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

(2)父母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

(4)水电用户账号及近半年水电缴费发票(或交费截图)。

(5)桂阳县城区《居住证》或办证回执(本县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6)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新生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

(2)父母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桂阳县城区《居住证》或办证回执。

(4)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5)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含本县城区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6)满一年以上的桂阳县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不能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建房合法审批手续、社区出据的居住证明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7)水电用户账号及近半年来水电缴费发票(或交费截图)。

(8)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新生入学申请表(网上填报、下载打印)。

(2)父母及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3)满一年以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未达到起征点通知)》或税收入库纳税凭证。

(4)满一年以上的桂阳县城区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租住自建房的,不能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的,需提供建房合法审批手续、社区出据的居住证明及房主的居民身份证。

(5)桂阳县城区《居住证》或办证回执。

(6)水电用户账号及近半年来水电缴费发票(或交费截图)。

(7)儿童出生医学证、儿童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