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非农业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只限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
3.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金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