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 姜樊 胡萌)11月25日,公众期待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或地区推开试点。
其中,“个人养老金能不能提前支取和继承?”的问题备受公众关注。据了解,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封闭式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情况下是无法提前支取的。这也是为了让参加人更好地“专款专用”,不至于将养老的资金提前花掉,有助于“管住手”。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只有在退休之后才能取出。如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资金也可提前支取。一是当参加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可提前支取。二是,有如出国(境)定居等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情形时,亦可提前支取。对大多数年轻人而言,投资个人养老金可能要长达几十年后才能提取使用。领取时,参加者可以选择按月领取、按年领取、按次领取等多种方式,直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资金领取完毕为止。
个人养老金属于个人账户,是参加人自愿交进账户,且不在全国养老基金统筹账户中,因此,其权益是归参加人所有的,这笔钱也不会被国家征用。而当参加人身故之后,只要养老金账户中还有余额就可以被继承。
此外,有律师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与住房公积金有相似之处,因个人债务而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已受严格限制。因此,因个人债务而强制执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也应受到严格限制,即只有当被执行人已经符合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时,执行法院才可对被执行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强制执行。
编辑 曲筱艺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