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农村申请宅基地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建房要注意些什么?


具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且符合县城总体规划的房屋,可以申请改建。个人申请改建房屋时,房屋周边确有少量空闲土地可以利用、符合规划要求且无纠纷的,可以申请扩建。扩建一般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且不能单体设计。对于国有土地上的个人扩建房屋新占用国有土地的,以出让方式供地,按照拟出让时土地评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

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面积。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面积以4人户为基准,每户不超过130平方米,每增加1人增加40平方米。每户总用地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得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无宅基地,且符合一户一宅的;

(二)农村村民符合分户条件,且已办理分户手续,确需宅基地的;

(三)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后需要安置的;

(四)集体建设或者实施乡镇、村庄建设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组)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安置的;

(五)受地质影响,居住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确需迁建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