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其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未选择保价,快递公司在七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
所以,在邮寄贵重物品时,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一定要选择保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