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可按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集中迁建安置和分散迁建安置四种方式进行安置。由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选取一种方式进行安置。
征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或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以户为单位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征收县城规划区范围外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实行集中迁建安置和分散迁建安置。安置用地由乡镇、村(社区)组负责调整。
江永县城规划区范围是指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含江永产业开发区利田工业园)。具体范围为:东至三千文化广场的外环路;西至汽车西站;北至凤凰山;南至麒麟工业园的康寿路、高塘路;及利田工业园规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