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不能自己申请领取的,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单位用于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给女职工发放的工资,因此,个人在产假期间正常领取基本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领取不发放给个人。
参保职工在长沙市本级统筹区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协议医疗机构。并带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用医保手册)、生育证到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协议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参保女职工终止妊娠、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带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用医保手册)、结婚证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