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是哪些?康复救助怎么申请?


辰溪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具有辰溪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审核通过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康复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件报县残联备案。残疾儿童超龄或自行放弃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须及时通知县残联,县残联及时注销该项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