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进行报名并参加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考试通过后即可获取证件。

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3、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4、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其他规定的材料;

6、近期1寸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