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农村建房要注意哪些事情?常住人口怎么算?


吉首农村住房建设不得影响国防设施及公路、铁路、水库、消防、管线、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道路、电力、水利设施、占用林地、影响气象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房屋的建设审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道路:在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高速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在机场周边建房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和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电力:建筑物距高压架空电力线路水平距离,应与当地电力部门现场核实最大风偏情况,并征得电力部门意见后执行。

(三)水利设施:河道两旁20年一遇洪水位线内、距水库坝基底100米内、距中型排洪渠道2-5米内、距倒虹吸管2米内的土地均不得修建房屋。

(四)占用林地的应报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并签具意见。

建房户人数按常住在册农业人口计算,下列人员可计入户内人口
(一)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生;

(二)正在服刑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计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