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认定程序怎么办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认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持户口薄、居民有效身份证、征地协议书、《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原始证件和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二)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报镇人民政府;

(三)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相关站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四)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公安局、县农经站进行联合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意见后,将联合审核资料交由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将联审结果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依法公示7天;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六)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镇人民政府报送人社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