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时间,个人申请时间一般为毕业学年中第一学期的9月30日前,如:2022年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主要为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依此类推。
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
咨询电话:长沙市就业服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84907731、8490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