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死亡后,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委会应当在1个月内持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交回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办理户口注销的时候要带好户口簿内页、死亡证明材料和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图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