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主借款人可以向贷款所属网点申请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关于撤销房屋抵押登记的函》和贷款抵押权证原件。
首先是打印结清证明。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前往营业部打印贷款结清证明。
其次是前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16楼档案室领取房产证并打印抵押注销表。产权只有主借款人1人名字,主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产权为夫妻共有或配偶1人名字,借款人为另一人的,则主借款人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领取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柜台使用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余额合计须达到1万元(含)以上,原则上每年办理1次;在微信、APP和网厅等线上渠道或在柜台使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还款金额须超过1万元(含),没有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