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定年龄的计算方法是,从出生之日起到投票选举之日止,凡年满18周岁的就是达到了选举法定年龄。

选举的法定年龄是指在进行选举时,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所必须达到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应当注意的是,在计算是否年满18周岁时,不能把出生的当年算作1岁,也不能只算到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那一天为止,而必须是算到投票选举的那一天。另外,用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的,应按公历换算出生日期。

例如,某地选民登记为1997年3月22日,选举日定为1997年4月15日。某甲生于1979年4月12日,在1997年3月22日选民登记时,还差20天 满18周岁,但到1987年4月15日投票选举时,则已满18周岁,所以某甲应登记为选民。某乙生于1979年4月17日,1997年3月22日选民登记时,还差25天满18周岁,即使到了1987年4月15日投票选举的那一天,仍然差两天才能达到选举的法定年龄,所以某乙不能登记为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