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哪些?怎么申请认定?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按要求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是未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的,应当主动告知其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政策。

永州市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下面这几种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

(二)特困人员家庭。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四)其他。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特殊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