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育登记怎么网上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依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但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均可实行生育登记。

夫妻不仅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不过,仍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如何办理登记?

夫妻可自行选择登记方式,除了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现场办理之外,还有两种线上办理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可通过手机移动端,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

另一个是可在电脑网页上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在公共服务栏中查找“生育登记”,按提示办理。

办理生育登记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知》明确,能够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获取婚育信息的,不再要求登记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获取婚育信息的,可通过登记人承诺的方式办理。有子女残疾或死亡的,还需提交残疾证或死亡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生育登记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