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空置房物业费怎么收?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按收费标准的90%交纳。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发改价调[2022]84号)文件规定,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交纳,自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文件中所称空置房是指业主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还未入住或未使用的毛坯房,或者业主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经报告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内容包括房屋水、电、燃气等使用记录)登记确认尚未入住或未使用的全装修商品住宅(精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