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株洲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不同情况,在校生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他类型创业主体按2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人社部门其他创业补贴的同一创业者或创业主体不得申报本补贴。
株洲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之间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不得申报,微商不得申报),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受疫情影响,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登记注册的创业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在2022年5月1日-6月30日,向相关部门申报。
2、创业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创业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必须在株洲市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一照多址的以注册时间最早的为创业主体)。
3、在校生创业者(不区分创业主体类型)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2人(含2人)以上,其他类型创业主体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6人(含6人)以上。
4、创业主体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校生创业者除外)。
5、创业主体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株洲)、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