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市医改工作部署,湘潭市自2021年起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9月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开始参保缴费,这也是社保俗称的“第六险”。所谓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象为参保人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方式分为医疗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机构上门护理三种,根据不同的护理服务方式,每月(按30天/月计算)最高可报销额度分别为3000元、1500元、1200元。

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按年度筹集,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保费由征缴部门统一征收。

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一次性缴纳当年度长期护理保险费,新参保人员于参保当月一次性缴纳当年度长期护理保险费,参保人员因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的,可从下月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直至足额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为止。2021年个人缴费时间待市医保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