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律师声明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是写给特定对象,律师声明是向所有人喊话。

律师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声明更多的是当事人对公众表态(例如:此事与我无关,如果你们再侵权我就要怎么怎么),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函有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函通常会对相关事件、行为、法律关系进行梳理、明确,一定程度上产生约束律师函委托方、警示律师函接受方的法律效力。

  但是,律师函未经严格司法审查程序,不具备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既判力及强制执行力。鉴于此,如果律师函所载内容故意失实、捏造事实、夸大其词、混淆视听、恶意引导舆论等,委托人及律师均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函和律师声明与实际不符,律师要承担责任吗?

  我国《律师法》第三条明确要求“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本质仍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有律师签章和律所盖章。如果内容失实或捏造,律所、律师本人对函和声明的内容失实当然负有责任。

来源: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