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市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残疾儿童残疾人证原件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和三级医院诊断证明书、三张儿童免冠近照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户籍地不在耒阳市但在耒阳市有固定住所的,可凭耒阳辖区内有效居住证提出申请,但不得选择耒阳市以外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市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康复救助项目和限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监护人对未通过审核且有异议的,可向衡阳市残联提出申诉。
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按照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确需在耒阳市之外的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须经市残联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定点康复机构应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按照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科学制定个性化康复训练方案,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