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保女职工产假期满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生育保险审核科办理申领手续。
湘潭市的生育保险报销大致流程为单位申请、材料审核、报销结算三步。其中,报销材料包括生殖健康服务证、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以及住院发票等。
产假期满后,单位填报湘潭市区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结算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处工伤生育科提出申请:生殖健康服务证、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住院发票;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合同录用备案名册资料;单位垫付产假工资清单;领取二孩指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附二孩生育证明。
工伤生育科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员核定其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在表上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单位在下月月初凭经办人身份证到社保处领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