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特困人员认定标准有哪些?


常德特困人员需要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是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再就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无劳动能力”情形(符合之一即可)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年以上,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病患者。

“无生活来源”情形
申请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在内。

“财产”是指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不动产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