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登记需要预约吗?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登记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是异地办理的话,需要在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提前预约的,可以当场进行办理。

如果不放心现场不能办理的话,可以提前在网上进行预约。长沙离婚网上预约流程:
1、登录湖南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

2、点击预约离婚登记。

3、选择离婚预约版块,点击我要预约

4、查看离婚网上预约登记协议,点击同意。

5、按页面要求,填写信息,完成预约。

长沙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方可申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